電動工具用電池充電器安全與電磁兼容認證所依據(jù)的標準GB 17625.1-2022 《電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:諧波電流發(fā)射限值(設備每相輸入電流≤16A)》(以下簡稱“新版標準”)已發(fā)布,并將于2024年7月1日實施,新版標準自實施之日起替代GB 17625.1-2012(以下簡稱“舊版標準”)。
中國質(zhì)量認證中心(英文縮寫CQC)對此標準涉及的CQC12-464243-2018《電動工具用電池充電器安全與電磁兼容認證規(guī)則》進行了修訂,業(yè)務類別號為:005010。現(xiàn)將執(zhí)行新版標準和認證規(guī)則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 認證規(guī)則主要修訂內(nèi)容
1. 認證規(guī)則編號修改為CQC12-464243-2023;
2. 修改相應認證依據(jù)標準,GB 4343.1-2009修改為GB 4343.1-2018,GB/T 4343.2-2009修改為GB/T 4343.2-2020,GB 17625.1-2012修改為GB 17625.1-2022;
3. 證書有效期由長期修改為5年;
4. 增加復審要求;
5. 修改認證標志使用要求,認證標志修改為“CQC基本認證標志”。
二、 執(zhí)行新版認證規(guī)則及標準的要求
1. 自2023年8月1日起,CQC將采用新版標準實施認證并出具新版標準認證證書,不再頒發(fā)舊版標準認證證書。
2. 對于已按舊版標準獲證的產(chǎn)品,舊版標準認證證書持有人可向CQC提交轉換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的申請,CQC對產(chǎn)品進行檢驗/確認等合格評定程序,合格后換發(fā)新版標準認證證書。
3. 舊版標準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應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,逾期未完成的,CQC將暫停舊版標準證書;2025年10月31日后仍未完成舊版標準認證證書轉換的,CQC將撤銷舊版標準證書。
本規(guī)則適用于最大標稱電壓為直流75V的,可充電電池供電的手持式、可移式電動工具和園林工具的可拆卸或分體式鉀離子電池包、整體式鉀離子電池組的安全認證。
GB 17625.1-2022標準范圍:
本文件涉及注人到公用供電系統(tǒng)的諧波電流的限值。
本文件規(guī)定了在指定的試驗條件下設備可能產(chǎn)生的輸人電流諾波分量的限值。本文件適用于準備接入到公用低樂配電系統(tǒng)的每相額定輸人電流不大于 16 A的電氣和電子設備每相額定輸人電流不大于16 A 的非專用電弧焊設備屬于本文件范。所有其他電強焊設備不適用于本文件;然面,可使用 IEC 61000-3-12 以及相關安裝限制對其波電流發(fā)射進行評估按照本文件進行的試驗為型式試驗。
對于標稱電壓低于220 V(相電壓》的系統(tǒng),限值尚未考慮。
注,在本文件中使用了裝置、器具、部件和設備等詞語。它們在本文件中其有相同的含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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